保定市人事局、保定市林业局
关于市森林公安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保办发(2006)8号文件规定,经保定市政府批准,决定为保定市森林公安局(全额拔款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选调范围
保定市直机关和市直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中在编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
三、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森林公安工作;
2、身体健康;
3、28周岁以下(1979年8月1日以后出生),现任科级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72年8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全日制普通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公安刑侦专业、林业技术、计算机、网络信息、政法、治安等相关专业选调12名,要求男性;法律、法学、文秘等专业选调3名,要求女性);
5、历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以上档次。
四、凡属下列情形之一,不具备报名资格
1、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受过刑事处分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其它影响选调使用的。
五、选调方式
此次选调工作采取考试或考核的方式进行。根据报名情况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选调方式。
六、报名时间、地点及报名手续
1、报名时间:2007年8月7日---8月10日。
2、报名地点:保定市人事局录用聘用调配处,联系电话:5063342、5908000。
3、报名手续:报考者须从保定人才市场网下载《报名资格审核表》,持本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证明须注明报考者的出生日期、工作岗位及工作表现等内容)、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小2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
七、纪律与监督
为确保选调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选调工作全过程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视情节轻重,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特此公告
二○○七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