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带薪年假:难以握在手中的幸福
Stella原本想趁圣诞节请几天年休假,和男朋友到香港看看夜景、购购物。可是看到主管这么忘我的“敬业”精神,Stella怎么敢再开口请假,只好和主管共同“战斗”,白白让辛苦积攒了一年的带薪年休假付之东流了。
年休假?还是保饭碗要紧
小萍前些天家中有事,请了3天事假被扣了100多块工资。当记者问她为何不请带薪年休假时,小萍却显得一脸茫然:“带薪年休假?从没有听老板提起过。而且我们也不敢去问,生怕问了之后老板一气之下,炒了我们鱿鱼。现在到处都是大学生,工作多难找呀,有一份工作太不容易了,还是别自讨苦吃、砸了自己的饭碗吧。”
高中毕业后小萍在某私营企业上班,主要从事物流方面的工作,老板规定每周要上6天班,只有星期天才能休息,而月薪只有区区1000元出头。就这1000多元工资,已经让小萍觉得来之不易。
小萍的话也许代表了许多私企员工的想法,目前大多数中小企业尤其是私营公司很少推行带薪休假制度。“带薪休假加上公众假期,职工一共可以享受120多天的假期。我付全年的工资,三分之一的日子他却歇着。”为追求人力成本的最小化,相当部分的私营老板直言不讳反对带薪休假。
专家说法:带薪年假不只是一种权利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上海市总工会法律工作部副部长周向琳表示:年休假的规定也是为了使职工能较好地恢复体力。
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随着各国经济的快速增长和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普遍呼吁缩短劳动时间,增加休闲假期。于是,1936年源于法国的“带薪休假”制度开始广泛推广开来。
今天,几乎所有经济发达国家和地区,以及大多数经济高速发展国家和地区、部分发展中国家,都不同程度地实行了“带薪休假”制度,它已经成了人们生活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在我国,其实也早就将“带薪休假”制度纳入了中国的法律,《宪法》和《劳动法》中,都有说明。不过由于法律规定得比较笼统,虽然规定了劳动者拥有这项权利,但没有规定保护到何种程度,因而造成企业的休假制度通常列在单位的奖惩条例中。在私企和外企则出现在劳资合同中,实行起来随意,灵活性大,休假难以保障。而大多数职工由于工作繁忙、怕丢饭碗等原因也不能或不敢享受年休假,或者为了换取区区几百元的折薪工资自动放弃年休假。
近年来随着就业压力的增大,职工中出现精神疾患的人群比例升高,甚至个别青年人由于工作紧张、人际关系恶化产生精神方面的疾病。其实,带薪休假不仅是《劳动法》赋予职工的权利,其对于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使职工得到更好的休息,精力充沛地投入工作也有非常积极的意义。
休假,或许需要强制
为保证“带薪年休假”的落实,部分企业和事业单位开始采取种种强制措施执行。如:去年8月份起,宝山区开始实行公务员强制带薪休假制度,近3000名公务员不仅可享受到带薪休假,休假者还可获一定数额的补贴。
浦东新区早在2002年就对公务员带薪休假作出硬性规定:机关部门干部轮休率必须达到90%以上,并将其作为公共目标考核内容;静安区还为休假者安排了一定的休假参考路线。
从2000年起,宝钢股份有限公司就将“员工应享受带薪休假”这一条写入集体合同中,以合同的方式保证每一个职工享有休假权利。然而,由于部分员工没有休假,导致集体合同无法全部履行,为保证履行率实现100%,公司要求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年休假制度,通过这一方式有力地推动了“带薪年休假”在公司的切实执行。